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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咨询

浏览次数:2321 | 2022-02-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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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对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,使一个组织能够根据法律法规和它应遵守的其他要求,以及关于重要环境因素的信息,制定和实施环境方针与目标。它适用于那些组织确定为能够控制,或有可能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。但标准本身并未提出具体的环境绩效准则。

本标准适用于任何有下列愿望的组织:

a) 建立、实施、保持并改进环境管理体系;

b) 使自己确信能符合所声明的环境方针;

c) 通过下列方式展示对本标准的符合;

1) 进行自我评价和自我声明;

2) 寻求组织的相关方(如顾客)对其符合性予以确认;

3) 寻求外部对它的自我声明予以确认;

4) 寻求外部组织对其环境管理进行认证/注册。

本标准规定的所有要求都能纳入任何一个环境管理。其应用程度取决于诸如组织的环境方针、它的活动、产品和服务的性质、以及它的运行场所及条件等因素。本标准还在附录A中对如何使用本标准提供了资料性的指南。

2、引用标准

无引用标准。保留本章是为了使本版中的章节号和前一版(GB/T24001-1996)保持一致。

3、术语和定义

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:

3.1

审核员auditor

有能力实施审核的人员。

[GB/T19000-2008,3.9.9]

3.2

持续改进continual improvement

不断对环境管理体系(3.8)进行强化的过程,目的是根据组织(3.16)的环境方针(3.11),实现对环境绩效(3.10)的改进。

注:该过程不必同时发生于活动的所有方面。

3.3

纠正措施corrective action

为消除已发现的不符合(3.15)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。

3.4

文件document

信息及其承载媒介。

注1:媒介可以是纸张,计算机磁盘、光盘或其他电子媒体,照片或标准样品,或它们的组合。

注2:摘纺自GB/T19000-2008,3.7.2。

3.5

环境environment

组织(3.16)运行活动的外部存在,包括空气、水、土地、自然资源、植物、动物、人,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。

注:从这一意义上,外部存在从组织(3.16)内延伸到全球系统。

3.6

环境因素 environment factors

一个组织(3.16)的活动、产品和服务中能与环境(3.5)发生相互作用的要素。

注:重要环境因素是指具有或能够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。

3.7

环境影响 environment effect

全部或部分地由组织(3.16)的环境因素(3.6)给环境(3.5)造成的任何有害或有益的变化。

3.8

环境管理体系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system(EMS)

组织(3.16)管理体系的一部分,用来制定和实施其环境方针(3.11),并管理其环境因素(3.6)。

注1:管理体系是用来建立方针和目标,并进而实现这些目标的一系列相互关联的要素的集合。

注2:管理体系包括组织结构、策划活动、职责、惯例、程序(3.19)、过程和资源。

3.9

环境目标environmental objective

组织(3.16)依据其环境方针(3.11)规定的自己所要实现的总体环境目的。

3.10

环境绩效environmental performance

组织(3.16)对其环境因素(3.6)进行管理所取得的可测量结果。

注:在环境管理体系条件下,可对照组织(3.16)的环境方针(3.11)、环境目标(3.9)、环境指标(3.12)及其他环境绩效要求对结果进行测量。